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司法、2022年 ,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个体工商户、一个小超市、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近年来 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社会危害性有限 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即使合法 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货值约20元的芹菜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比如 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 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社会危害性较低、货值小 、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立法、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
